會計室 公告
七月份國科會計畫結案經費報銷應行注意事項:
一、經費請購申請單申請日期要早於收據或發票日期。
(故勿積壓過多發票單據始報帳)
二、購置設備時,請先檢查是否符合國科會經費核定清
單核定設備細目,若屬相同,請於用途說明欄內敍
明;若有不同請依規定填寫「變更申請對照表」。
三、設備費請儘早購置,如因特殊情形,需於計畫結束
前一個月方行採購,請說明是否依計畫時程辦理及
對研究計畫執行有無助益。
四、各項設備、耗材若於同一家廠購置10萬元以上,請
辦
理公開招標。五、報支國外差旅費時,請先自行檢核需檢附之資料F
"下載"有無完整,出國人員、人數、次數、天數或地點如
有變更,請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依行政程序簽報校
長核准後於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,並於經費報支時
檢附核准之簽呈。以上項目若無變更,則請檢附原
計畫書有關國外差旅費之相關內容(請先自行檢核
是否與實際出差相符),俾利審核。
六、請各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間儘速報支經費,本室將
於各計畫期間結束15日後開始進行經費結報相關事
宜。